关于进一步加强请销假制度管理的通知
各位教职员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请各位教员工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
1.教师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出差请假)须事先写出申请交院办公室,需调课的到学院教务科填写《教师调课单》,学院领导批准后交院办公室备案,请假期满后,当事人应及时销假。
2.实验人员请假先向实验室主任写出申请,安排好值班后交分管院领导批准,院办公室备案,请假期满后,当事人应及时销假。
3.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若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或须暂时离开岗位(半天以内),当事人须向分管院领导请假,并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4.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出差请假),须事先向院办公室写出申请,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交院办公室备案,请假期满后当事人应及时销假。
5.教职员工离开吉安市境内一天以上须向院分管领导请假,并报院办公室备案。
6.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英国上市公司365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