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校医务所通知,2012年教职工医疗费结算及2013年教职工医疗保险续保工作已经开始,请大家下周三(12月19日)前到办公室填报自主选择的医保定点医院,并请大家认真查看下方通知,按个人需求办理医保相关事项。
学院办公室
2012年12月12日
附件:
各单位、部门、学院:
根据江西省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人社字[2012]208号)文件通知,2012年职工医疗费结算及2013年职工医疗保险续保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参保人员在2012年12月20日前将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点外医疗费交医务所。收集的医疗费主要包括:
①未报销的转诊转院医疗费;
②未核报的进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医疗费;
③2012年6月1日前门诊特殊慢性病种患者的门诊医药费。
④异地安置人员医药费
⑤异地(点外)急诊住院医疗费。
2.各单位参保人员个人可在市区内自主选择一所医保定点医院(英国365官方网站附属医院、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吉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吉安市中医院)作为其2013年度的定点住院医院,各单位经办人员按本人意愿认真填报不要任意篡改或由单位集体填报。并以纸质稿(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稿两种形式同时上报医务所,填写方式以附表为准,电子稿可在网上下载,于12月20日前上交医务所。
3.2012年调入(或分配)来的新职工由单位经办人员于12月15日前到医务所领取《参保人员登记表》,填写后单位经办人员于12月20日前上交医务所(2012年前调入但未办理医疗保险的职工也需填表补办),并收取每位新参保人员办卡费7元。
4.需办理2013年度异地安置的人员请单位经办人员在12月15日前到医务所领取《异地安置申请表》,填写后于12月30日前交医务所。
5.需办理2013年《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证》的人员,请单位经办人员在12月15日前到医务所领取《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12月30日前交医务所。2010年已办理的《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证》,2013年度不再有效,必须重新参加2013年度的门诊特殊病种申报。
医务所
201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