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科研处通知,为配合省社科规划办做好我校社科规划在研项目的管理工作,将对全校所有在研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年度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好《年度检查表》,并于11月9日前交至学院科研秘书于老师处。本次检查工作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要求等详情及所需表格下载,请登录江西社科网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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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日
附文件:
各高等院校、省直有关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督促项目承担者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0]42号)精神和我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我办将于7月1日至12月30日开展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各单位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包括已经完成研究任务但未报送我办鉴定的项目均在检查之列,每个项目均需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
2、各单位承担的省级社科规划在研项目。“十五”以前(含2005年)批准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如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仍未申请鉴定结项的(以成果鉴定结项材料报送我办为准),一律予以撤项处理。撤项的项目不列入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已开展工作、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出版、发表、获奖及社会反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等。各项目负责人须按以上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国家项目和省级项目年度检查表,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
2、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对于项目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要重点审查变更事由是否属实。如有变更,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程序和规定报批。对进展明显缓慢又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项目和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项目的延期申请要从严把握,一般不予同意。各单位要建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管理档案,密切关注项目变更后的执行情况。
3、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经费使用是否按经费预算执行,是否围绕研究工作使用经费,是否有超额或者重复提取管理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经费情况。注意发现项目经费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了解和处理违规行为。
三、检查要求
1、各管理单位应按上述检查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探索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做好本单位的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分别撰写国家项目和省级项目年度检查综合报告(包括项目进展、经费管理和使用、项目完成情况、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要求对本单位本年度国家和省级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发表的论文数、调研报告、专著等作出统计),连同各项目检查表及变更审批表于12月31日前报送我办。
2、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的要求,每个国家社科基金应用对策性项目每年至少要提供1篇《成果要报》稿,各管理单位要努力做好《成果要报》的选稿和推荐工作,并及时报送我办。
3、各单位或者项目负责人可采取中期成果发布会、项目进展报告会,专家咨询会及与同行专家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提高项目自查的有效性,扩大项目的影响力,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等相关媒体公布项目检查结果(包括项目进展、阶段性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
4、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和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是发布管理工作信息的重要窗口,也是展示各地各单位社科规划管理工作成绩、交流管理经验的重要平台。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支持网站建设。各单位在管理过程中应总结先进经验,及时向我办报送一些鲜活、典型案例,展示各单位管理工作的特点和好的做法。
省社科规划办将安排专门时间到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检查,希望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事先做好自查工作。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0年6月2日